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推行自贸容缺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03-16 10:29 来源:舜网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热情和创新创业活力,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试行政务服务领域容缺审批十条措施:

  一、推行负面清单。按照 “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全面执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优化外商投资准入后的管理流程,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二、精简证明材料。全面梳理各类审批事项涉及的申报材料,不能有“其它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审批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实行“六个一律”: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三、深化告知承诺。按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核查便捷、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等原则,编制开展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并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公示。行政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能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决定。

  四、全面优化流程。以“一次办成”为目标,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率先对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的事项进行“一链式”全流程优化,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五、实行容缺办理。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事项外,一律实行容缺办理。凡企业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窗口人员可先行受理,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对需现场核查的事项,疫情期间可以先予审批办结,事后核查。

  六、推行独任审批。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将企业设立登记、符合简易登记条件的注册登记、不需进行现场核查的审批事项,由“一审一核”模式改为“独任审核”模式,实现简易登记事项“立等可取”,全面提升注册许可效率。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批人员独立审查材料、签发执照。

  七、贴心帮办代办。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代办服务台,主要为申请人提供统一叫号、咨询导办、帮办代办服务。对于“全链条”、建设项目等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事项,鼓励申请人委托代办服务,对来窗口办理业务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群众提供代办服务,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由代办员全程代替办理,变企业群众“来回跑”为代办中心“接力办”。

  八、推进证照联办。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新办)、不涉及实际经营条件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涉及实际生产条件变化的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企业名称或住所变更的计量标准器具变更、专项计量授权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8个事项与营业执照申请实施“证照联办”。

  九、拓展无人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 “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除需现场核验身份或材料原件的审批事项外,“不见面审批事项”达到100%。借助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建立24小时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自助服务区。扩大政银合作范围,在更多银行网点布设智慧审批自助终端,拓展更多事项实施“秒批秒办”。

  十、包容柔性监管。充分发挥事中事后监管作用,切实转变“以罚代管”观念。对因容缺审批出现的问题,可设置一定的“观察期”,及时引导和处置,审慎行使撤销权。

  以上措施将由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明确容缺办理流程等。试行期间形成的经验做法,将形成制度化成果长期适用。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出台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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