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2 15:00 浏览次数:
各区县、高新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以下简称济南片区)内企业单位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促进人才的科学流动,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方案》,现就济南片区内实行职业资格国际互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对持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认可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见附件),以及持有所在国家(地 区)认可的国(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在济南片区内均予认可。除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外,济南片区内企业、单位提出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二、 认定方式
对于国内职业资格目录,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http://www. mohrss. gov. cn/ )查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对于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可登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http://zscx. osta. org. cn/)进行查询,或与相应的证书颁发机构联系查询。
对于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可与附件中所列的相应证书中方合作机构联系查询,或与相应的证书颁发机构联系查询。
三、 薪酬待遇
鼓励济南片区内企业、单位建立相应薪酬制度,根据员工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兑现相应的待遇,对国内、国(境)外职业资格一视同仁。对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可参加相关人才项目的评选,通过的人员可获得相应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济南片区内企业、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激励员工学习技能、 钻研技术,让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能手不断涌现,更好地助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