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6 15:30 浏览次数:
“作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单位,我们终于能够与海乐香辛料加拿大分公司达成协议,直接进口原材料,这给我们带来了极大便利。”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CEO金强蔚说道。
12月25日上午,一辆拉着重达21吨黄芥子的大型货车,缓缓驶入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准备接受济南市场监管和海关等部门检查。
缺口大进口难
畅通产业供应链成为难题
“药食同源商品”,顾名思义,是指商品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过去出于监管需要,进口药食同源商品不论何种用途,都需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进口药品通关单,非涉药进口企业在进口此类商品时面临无进口资质等问题,只能通过具备资质的药品等企业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企业业务开展。
专注于打造“民族味、世界味”的海乐香辛料(济南),是全球知名的德国海尔曼·乐厄调味品有限公司在合作区投资的企业,对于如何能够便利化进口药食同源原材料成为了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
据金强蔚介绍,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从1995年成立至今,已经有将近30年的历史。前期通过对深圳、杭州、上海、北京等多地的考察,最终在济南良好的政策支持和营商环境下落地扎根。
山东作为全国重要的调味品加工基地和物流集散中心,省内的调味品生产企业众多。相关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黄芥子、丁香、小茴香、豆蔻、姜黄等这类药食同源原材料需求旺盛,去年一年,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销售额达到近1亿元。
在金强蔚看来,中国不仅仅是香辛料原产地,而且是一个超级销售市场,但受产地、品质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进口依存度较高。和他一起在内的众多香辛料加工企业前期苦于没有政策,只能寻求代理进口,代理费用比较高,后续的陆运成本也高。
如何有效解决药食同源类香辛料采购周期长、成本高、渠道单一等痛点问题成为了一道难题。降本又增效
一项通关便利化改革释放企业红利
在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仓库门口,21吨黄芥子经过检查全部合格。
“通过改革之后,不仅帮助相关企业降本增效,而且疏通了制约产业发展的制度型堵点难点,这批药食同源原材料海关部门进行抽样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现场监管,能有效确保进口原材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综合协调部制度创新办公室副主任黄风学介绍。
为解决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监管无依据的问题,2022年12月,山东省商务厅(省自贸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济南海关联合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食品生产企业试点单位可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进口提单等材料,向属地海关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在开展制度创新的同时,海关着重加强进口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严格流通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同时,试点企业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好进货商品质量关,确保进口商品用途合规,并实施下游管控、建立闭环追溯体系。
就在前不久,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58号),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入选最佳实践案例在全省推广。
“我们企业现在可以直接报关进口这类原材料,一年能节约采购成本大约三四十万,并且采购产量上来了,效益也就提高了。”金强蔚说。
目前,山东省已有4家企业参与试点,确定肉桂、丁香、肉豆蔻、姜黄等7个试点商品,在节约企业成本同时每年可为当地带来产值增量20%以上,有效推动了山东省食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济南片区将率先推动莱芜、济阳等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参与试点,并根据市场主体需求持续做好深化探索,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用,以制度型开放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