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3 12:30 浏览次数:
各驻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全面实施,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济南片区”)联合市委金融办策划组织“十大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面向驻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制度创新成果案例征集工作,请梳理2024年以来在优化资金供给、丰富服务渠道、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经贸投资、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形成参选案例。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选案例范围
(一)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山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过程中所形成的金融创新服务案例。
(二)聚焦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助力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金融创新服务案例。
(三)服务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助力活跃济南片区双向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金融服务案例。
(四)助力自贸试验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绿色低碳发展、科技创新过程中金融服务案例。
(五)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行先行先试,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供配套金融支持等方面所产生的服务案例。
二
案例撰写规则
(一)具有首创性。服务案例中的相关新产品、新机制、新模式具有原创或集成创新性质,创新经验相关做法尚未在济南市实施。
(二)具有实效性。创新经验惠及较多的市场主体,实践中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有助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具有推广的可行性。创新经验应体现对金融领域或金融方面重要工作进行创新的规律性成果,具有在全市推广的可行性。
(四)具有风险可控性。创新经验应经实践证明不存在显著风险或已有防控风险的配套措施。
三
案例表彰及宣传推广
(一)获选的十大优秀案例将优先向省自贸办、国家部委推荐上报,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二)获选的十大优秀案例作为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优秀成果,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获选的十大优秀案例将优先推荐参评济南市金融创新奖。
(四)鼓励开展十大案例的复制推广,推动金融创新成果惠及更多企业。
四
报送要求
请各驻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撰写创新案例(篇幅1500-2000字,格式参考附件)。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创新案例发送至济南片区管委会公务邮箱,同时报送一名案例撰写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
联系人:吴昊淼 66604908,17862992678
高卉茹 51702950,15715310862
邮 箱:ftzjnzdcx@jn.shandong.cn
济南市委金融办
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