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19 11:01 浏览次数:
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新设山东、江苏等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提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济南片区、青岛片区、烟台片区,总面积119.98平方公里。这意味着我国自贸试验区再度扩容,山东正式加入自贸试验区建设。
根据《总体方案》,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总面积37.99平方公里,涵盖济南国际金融城、济南高新区核心区和东区、唐冶核心区等三大片区,与济南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齐鲁科创大走廊规划相吻合。
一、关于济南片区的定位
《总体方案》明确了济南片区的功能定位:“济南片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产业金融、医疗康养、文化产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开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建设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2020年1月16日,在发布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济南市委、市政府对济南片区的发展目标、片区定位进一步予以明确:“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突出对外开放、突出济南特色、谋求错位发展。通过3至5年时间,探索更多领先的制度创新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建设贸易投资便利、科技金融创新、营商环境最优、监管安全高效的综合改革区、压力测试区、特殊功能区和政府再造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由贸易园区。”
二、重点政策浅析
(一)加快业态创新与融合发展,全力打造产业金融引领区
2019年10月9日,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于济南片区金融业对外开放及金融创新政策给予明确,以实现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与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联动。
1.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取消银行等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在济南片区依法依规设立外商投资金融机构;允许国外交易所在济南片区设立办事机构。
2.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大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重点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工作,探索设立专业从事境内股权类投资基金公司,支持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济南片区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3.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在严格监管前提下审慎有序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提供覆盖产业全周期的金融服务;支持本地法人银行开展股债联动业务试点,面向企业提供“股权+债权”投融资服务;探索发展私募股权二级交易市场,拓宽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募集和退出渠道,提高私募股权基金流动性;鼓励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等措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4.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综合运用外汇交易监测、跨境人民币交易监测和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等信息,及时发现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2020年7月3日,山东银保监局下发《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在山东(济南、烟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有关监管政策推动区内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鲁银保监发〔2020〕20号),进一步明确创新山东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建立适应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与改革要求的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
1.支持机构入区发展,完善区内金融布局和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依法合规设立银行保险机构,允许济南、烟台两市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申报在本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新设分行或专营机构,支持在区内设立自保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市场主体。
2.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准入方式。将区内部分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审批,设立区内银行业保险业准入事项快速通道,对核准制准入事项,监管部门在法定核准时限基础上原则上压缩20%办理时间。
3.规范发展金融业务,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中资商业银行区内分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积极为区内“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对区内跨境大宗保险标的提供承保、分保及保单质押等金融服务,跟进服务“一带一路”和“走出去”。
4.鼓励开展金融创新,优化完善金融服务。主动探索股债联动业务、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发展涉海金融服务,加大保险创新推广力度,助力区内科创企业发展。
5.强化风险管理和监管,保障自贸试验区金融平稳运行。鼓励区内机构创新,在依法合规条件下研发自贸试验区专属金融产品。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搭建金融创新宣传推广平台,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先行先试和样本示范作用。
(二)加快平台建设与成果转化,全力打造科技创新大走廊
济南片区获批之后,济南市进一步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提升商品、服务贸易与市场准入的便利化,促进跨国科技创新与研发合作,助力济南市融入世界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创新的国际化进程,培育开放创新新优势。
1.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
2019年9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9号),由政府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免费发放大型仪器共享券、活动券和专项服务券,支持他们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服务和开展研发等活动。
2020年3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济政字〔2020〕20号)。主要包括: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从源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招商引企力度,围绕十大千亿级产业,聚焦“补链、建链、强链”,积极开展产业链专业化招商;引导企业立足产业链构建创新链,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
2020年6月19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济南市重大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实施办法》(济科发〔2020〕37号):“对我市企业首次购买使用经市科技局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重大科技创新产品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
2.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
2019年9月3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加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5号),指出要集聚量子创新创业人才、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培育量子信息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量子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多元化投入体制。
2020年4月26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印发《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 (济科发〔2020〕13号)。此《管理办法》是我市第一个专门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措施,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采取更加灵活的机制体制,鼓励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3.在新兴产业培育方面
2019年12月2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超算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济政发〔2019〕18号),意见指出,以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技术变革为契机,以实施“超级计算”大科学工程为抓手,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为主线,以建设国内首个超算科技园为载体,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为目标,加快超算产业生态链建设,形成“研发一代自主可控超算技术装备、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一批大科学工程、赋能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格局,助力省、市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5月26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济南市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方案》(济科发〔2020〕27号),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着力为打造科创济南、智造济南、文化济南、生态济南、康养济南提供科技新动能。
2019年10月济南市成功获批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2020年3月又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双区叠加”的战略背景下,2020年6月1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济政字〔2020〕39号),旨在深入实施《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培育省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人工智能科创高地。《若干政策》围绕激发多元主体创新活力、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强化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与创新平台建设、培养聚集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人才、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研究等六个重点方面提出了支持性举措。
4.在成果转化方面
2020年3月30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济南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科发〔2020〕10号),提出发展研发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测检测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9个领域。结合《济南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2020-2022年)》,重点发展前6个服务领域,统筹兼顾发展其他3个服务领域。
2020年10月23日,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原《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泉城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修订稿)(济科发〔2018〕55号)进行了修订,并将我市正在施行的《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济科发〔2017〕38号)有关政策内容合并到该“实施意见”里面,形成一个关于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和管理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更好地推进全市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加快产业升级与扩大开放,全力打造动能转换强引擎
2020年4月6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出台最新《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布局》”),此次出台的《产业规划布局》明确,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优先发展《总体方案》确定的人工智能、产业金融、医疗康养、文化产业、信息技术五大主导产业,同时结合区域产业特点,重点发展科技服务、国际贸易、保税物流、人力资本服务等特色产业。其中,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国科中心和先进院为载体,着力构建以重汽、神思、泰华智慧为龙头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以国际金融城为载体,坚持历下区块产业金融、高新区块科技金融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着力构建以齐鲁银行、中泰证券为龙头的产业金融生态圈;以济南药谷、生命科学城、中日(济南)国际医疗科技园为载体,着力构建以齐鲁制药、华熙生物、银丰生物为龙头的医疗康养产业生态圈;以齐鲁软件园、国家超算济南中心、国家云计算装备产业创新中心为载体,着力构建以浪潮、量子研究院、鲁能智能、山大地纬、中维世纪为龙头的信息技术产业生态圈。
(四)加快流程再造与制度创新,全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济南片区牢牢把握“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历史使命,优化营商环境,流程再造,积极探索首创性、差异化、集成式的制度创新成果,实现了良好的开局。推出361项改革创新措施,形成60多个创新案例成果,15项入选山东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3项首创型案例获国家部委肯定向全国复制推广。
1.聚焦知识资本,形成高质量首创成果
济南片区积极进行知识资本等新领域的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可作价、成果转化能估价、人才团队有身价。
2020年6月5日,济南片区管委会会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出台了《人力资本价值出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作为全国首创性改革,在《公司法》规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探索人力资本价值出资方式,使人力资本价值不仅可以作为融资授信依据,还可以作为产权受到法律保护。目前,已有部分企业按照《办法》进行注册登记,实现了人力资本价值出资。济南片区提出的人力资本服务业,也被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这是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担当为国家试制度的大胆探索,为济南乃至全国创新创业开通了制度化的新通道,为激发市场活力、加快企业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为各类人才和创业者在济南片区投资兴业开拓了新路径。
2.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培育贸易新业态
在创新举措方面,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片区主要申报业务覆盖率达100%,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到35.7和2.3小时,压缩比全国第五;开展“企财保”试点,浪潮、重汽、晨鸣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首批税收担保试点,实现每年60亿元海关税款“零成本”担保。
在贸易平台方面,2020年8月27日,济南章锦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验收,济南进入拥有济南综合保税区和济南章锦综合保税区的“双综保区”时代。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的重要指示,构建数字全球柔性供应链,促进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联合济南海关、济南综保区、浪潮集团创新打造了“链上自贸”数字化贸易平台,通过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5G及区块链技术,构建以“货物出区免担保、一物一码可追溯、展示商品可退回、交易消费才缴税”为特色的全流程保税监管贸易模式,扩大国内消费,畅通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关键节点,探索消费国际化和贸易转型升级的“济南路径”。平台从研发到应用仅用时4个月,成功启动了汉峪金谷山左集团、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等保税展示展销试点,海关总署已正式备案将向全国复制推广。
在贸易新业态方面,2020年6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国(济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构建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建设跨境电商直播基地,率先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培育9710、9810外贸新模式。2020年8月18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推进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改革创新试点任务的实施细则》提出加快发展先导产业和数字贸易,推动形成影视、动漫、数字出版、电竞、新媒体、社交媒体等数字服务贸易集群;完善新型国际贸易与国际市场投融资服务系统性制度支撑体系,吸引总部型贸易机构集聚;建立外贸全球供应链创新模式,打造集智能研发与制造、国际贸易、智慧仓储、金融结算等功能为一体的供应链整合基地等。
三、主要政策及相关文件汇总(点击查看政策详情)
文件类别 | 发文机构 | 文件名称 |
综合文件 | 国务院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
济南市委、市政府 |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 ||
济南市推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济南市关于推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 |
信用体系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贸易投资 | 济南市商务局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投资促进局 | ||
金融外汇 | 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 |
山东银保监局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财政局 | ||
规划用地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行政审批 | 济南市委、市政府 |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海关政策 | 济南海关 | 《济南海关支持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
济南海关 | 《济南海关贯彻落实〈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意见》 | |
税务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 ||
知识产权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营商环境 | 济南市委、市政府 |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支持自贸区发展的创新政策》 | |
人才政策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济南市教育局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 《支持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 |
产业发展 | 济南市委、市政府 | |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产业规划布局》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数字经济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科技创新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 | 《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教育局 | 《济南市关于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
济南市人民政府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
展望未来,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将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将济南片区建设成为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动能强劲的全省制度创新引领区、新兴产业先导区、现代金融集聚区、对外开放新高地。